2026-2027第九期“国家大剧院青年作曲家计划”章程

国家大剧院 2026/05/04
一、总则
本计划由国家大剧院主办,旨在弘扬中国当代优秀严肃音乐作品,培养和扶持中国青年作曲家队伍。第九期“国家大剧院青年作曲家计划”由展演和终评两阶段构成,于2026年4月底正式启动,并于2028年1月底结束。
本计划将邀请海内外知名作曲家、指挥家、演奏家、艺术机构管理者、艺术/音乐总监等组成专家评审组,评选出进入展演阶段作品及进入终评阶段作品。专家评审组成员的具体名单将由国家大剧院根据计划进程另行公布。
终评比赛将以专场音乐会形式在国家大剧院进行,届时将由专家评审组对作品进行打分,现场评出名次并颁奖。

二、参评要求
1. 本计划的参选人应具备以下条件:
全球华人,且年龄为45周岁以下(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),正在从事作曲或相关专业学习或工作的自然人。
2. 作品应为大提琴与管弦乐队协奏曲。  
管弦乐队最大编制不超过如下标注:
木管 3(可包括短笛)/ 3(可包括英国管)/3(可包括低音单簧管)/3(可包括低音巴松); 
铜管4/3/3/1件; 
弦乐12/10/8/8/6件。 
-非必选非定量乐器: 
打击乐(常规乐器,包括定音鼓):4人;  
竖琴0-1人
3. 作品应为一位大提琴演奏家与乐队协奏。
4. 作品时长应为12-15分钟,其准确时间长度须清晰标注于总谱第1页左上方。
5.作品须以干净清楚的总谱进行投稿,所提供乐谱电子版须为PDF格式,可直接打印的A3尺寸。全谱谱面除标明作品名称以及作品简要介绍以外,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及任何个人信息,不得出现任何与谱中音乐无关的标记。 
6. 作品的编制须详细标注在总谱的扉页上。
7. 作品音频建议为mp3格式, 鼓励高还原度的音频,大提琴独奏部分允许由真人录音(费用自理)。
8. 作品必须为作者本人原创作品,改编作品不在本计划征稿范围之列。
9. 作品必须创作于2022年之后,并且尚未在任何作曲赛事中获奖,尚未在任何商业演出中发表或演出。作品如进行过非商业的学术性演出,需提交相关说明性材料,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节目册、演出录音、演出报道等。
10. 每位参选者限投报一部作品。

三、作品评审及展演
递交作品日期截止之后,国家大剧院将通过专家评审组,对所有参选作品进行评审。评审将按如下步骤分阶段进行:
1. 初评:2027年2月,评审出不多于10部作品进入展演。进入展演的作品原则上除记谱错误接受适度修订外(需事先向组委会提交详细的修订说明并获准),不接受其他任何修改。
2. 展演:2027年4月至10月,国家大剧院邀请职业乐团,对通过初评的作品在国内分别进行公开的音乐会展演。展演乐团的确定及展演作品排练时长将综合演出乐团、指挥、主办方音乐会时长等因素确定。其中,大提琴独奏者由作曲家自行选择,需为30岁以下的青年演奏家,独奏者演出费用将由国家大剧院根据统一标准支付。
3. 复评:展演结束之后根据展演录音评审出不多于5部作品进入终评。入围终评的作品如需修改完善,需向组委会提供必要的修改说明并获批准,提交修改乐谱的截止时间为终评音乐会排练开始一周之前,逾期组委会将拒绝接受修改的乐谱。

四、终评
1.  2028年1月,举办终评比赛专场音乐会,国家大剧院邀请职业乐团公开演奏入围终评的作品,专家评审组现场打分,评选出前三名。
2.  终评比赛期间,还将由乐团评选“乐手最喜爱的独奏者”奖项一名,由器乐演奏专家评选“演奏家最喜爱作品”奖项一名。
3. 所有奖项将于终评现场公布并举行颁奖仪式。

五、对入围终评作品和独奏者的支持与推广
国家大剧院将对入围终评比赛的作品进一步传播与推广。
国家大剧院将对入围终评音乐会的作品进行录制,并出版发行《第九期国家大剧院青年作曲家计划终评作品》专辑唱片。
终评评选出的“乐手最喜爱的独奏者”、“演奏家最喜爱作品”将作为组合获得国家大剧院管弦乐团在2028-2029乐季中再度演出机会。

六、相关费用
参选者为参与本计划而产生的报名材料准备、总分谱电子版制作等相关费用,均由参选者自行承担。对于通过预评而进入后续各个评审阶段的作品,其总分谱印制、乐团排练、乐团演出等费用,均由国家大剧院负责承担。
对于进入展演以及终评比赛的参选者(含独奏),如需到演出现场配合有关工作,由此产生的当地住宿、城际交通等费用,均由国家大剧院参照相关标准承担。

七、相关权利
1. 参选者应当是参选作品的作者,并独立享有参选作品完整的著作权。如参选者在报名时已与任何出版社签署长期版权代理协议,则应在其提交的报名材料中明确注明相关情况,其作品发表时间不能早于本计划展演,必需保证本计划展演为该作品的首演。
2. 通过初评并获得作品展演资格的参选者,须同意将如下权利无偿授予国家大剧院:
(a)对作品的乐谱、录音、录像及任何形式的音像制品进行商业性使用(仅限一次性用于本期终评作品出版发行)的权利;
(b)自本期计划结束之日起,对参选作品拥有为期两年的无偿演出权;
3. 所有参选者按本《章程》约定之方式提交参选作品之后,即视为作者已经知晓并同意本《章程》所有约定及要求。
4. 参选者必须确保本人提交信息及作品的真实性,如有任何虚假、舞弊或违反本章程规则之行为,国家大剧院有权随时取消其参选资格。
5. 本《章程》及相关附属文件均以中文书就,并附有英文译文。如中文文本与英文译文之间出现任何不一致,应以中文文本之语义为准。
6. 专家评审组对参选作品所做评判均为最终决定,国家大剧院保留对本计划有关的任何安排做出变更的权利,并会通过国家大剧院官方网站对有关变更予以及时发布。
对本《章程》及本计划的任何相关安排所产生的任何疑义,国家大剧院保留最终的解释权。与本计划有关的任何未尽事宜,均应由国家大剧院进一步制定规则并进行解释。

八、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
1.本期计划将采用线上报名方式。
2.报名系统开放时间:2026年10月7日9:00时至2026年12月20日18:00时,报名链接届时在国家大剧院官网发布。

九、信息查询
本计划组委会将不晚于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所有报名材料和参选作品的审核,通过材料审核的作品将直接进入初评阶段。如有异常信息,将与参选者本人联系沟通。
如有其他未尽事宜,参选者可或通过如下方式联系沟通: 
电话:+86-10-66550593(工作日10:30-16:30)
邮件:youngcomposer@chncpa.org

国家大剧院青年作曲家计划组委会
2026年5月